文章来源: 文章作者: 更新时间:2016-01-23 14:33:12 点击次数:
经李克强总理签批,国务院日前印发《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》。2014年以来,国务院已经先后分四批取消了211项职业资格,本次再取消61项,至此,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职业资格达到272项。
在本次签批的61项职业资格中,与卫生系统有关的包括8项。尘肺诊断医师资格、职业中毒诊断医师资格、物理因素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、全国职业性放射病诊断医师资格,四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整合为“职业病诊断医师职业资格”。
化学品毒性鉴定专家、职业卫生专家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人员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编制资格,四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被取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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